分手后,我提出索要交往期间的费用,不合理吗?交往2年我承担了吃喝玩的费用
这个月提出分手的,他92年,我93年,分手后是不是可以不能要交往期间的费用?因为交往2年多都是我承担了出去吃喝玩的费用。分手的主要矛盾点就是在谈婚论嫁期间。第一个就是:酒店婚庆喜糖,男女双方习俗不同,当家长第一次讨论的时候,男方妈妈直接就说我们这边习俗是酒店婚庆喜糖都是男方出男方,女方出女方的,当时气氛就有点尴尬,然后我爸也跟他妈妈说了我们的习俗就是男方出,这就有矛盾点了,后面也就直接问了三金和彩礼了,男方妈妈回复也基本都是会有的,没有确定下来,(3金他告诉我,他妈妈准备把自已金器融了重新打,我也没觉得有问题,也知道他家里装修房子也没多少钱)过了一周后,男方妈妈跟我妈说酒店他们出钱。第二个是确定彩礼和陪嫁期间男方妈妈觉得酒店已经他们承担了,新房家电这块是不是我们承担?我也跟我爸妈讨论了,我爸意思就是如果他家里还有点钱的话,那就是他家承担,我家直接陪嫁一辆车,没有钱那就是我们这边承担。我妈是考虑男方还有20年房贷,干脆彩礼8万8和陪嫁钱全都折现,存卡里,后面可以备用。我也跟他说了我爸妈2个人的意见,但是看到他告诉我他家里意思是,可以存卡里,车以后再买,我也很确定告诉他,我不会用这钱买车。
后面我也考虑了整整一周,最终还是提出了分手,婚前谈恋爱2年多,我一直都有考虑他的房贷,我也承担起所有开销,出去吃喝玩大头都是我出,礼物也是手机、椰子鞋…他自已也知道我一直付钱,就是帮他省钱,也是计划能早点结婚,我也是在分手的时候,我才了解他扣除了房贷,他每个月就只有2~3千,我提分手前考虑到的是婚后我们不可能一直伸手问父母要钱,所以家里开销大概率都是我出,因为每个月我的工资扣除五险一金4000以上,年终奖如果订单稳定可以拿3万。他的房贷20年,提分手的时候,我也把我所有顾虑都告诉他了,而且以后备孕生孩子,孩子后续开销也是会用到彩礼和陪嫁钱。他觉得我的顾虑是多余的,事情都是一件一件来,想那么多不如不想,对这方面没有任何规划,孩子以后可以要,但是我29了,再往后面就是高龄产妇,他觉得我所有考虑的结果都是后面离婚。
我很想知道他房贷20年,我家没有要求他家写我名字,彩礼8万8,酒店9万的话,这些都是我顾虑太多了吗?
交往期间2年多花了3万7,这基础还有很多零散的打车费、小吃街都没算进去,我也抵扣他的红包转帐,还有他家给的见面费,还有3万1,我又在把礼物的钱也扣了,我跟他互相A交往期间的吃喝玩的费用2万3,合计也就1万多,就被拉黑了
所以是不是不能要这钱?
这种交往送的礼物和吃饭的花费不管是谁出的,那都是自愿的,不是对方的借款。分手了,索要交往的费用,有点好笑,有这种思维,怪不得跟对方走不下去。跟楼主这种境界的人相处,对方会很累。 挺好的,及时止损 及时止损是对的,只是要钱这件事个人见解不同,我是觉得交往期间的费用自愿用掉就用掉了,因为爱情花钱么也天经地义,这么再要回来,那这两年感情就是个笑话。
看得出来你是个懂事的女孩子,结婚也没有狮子大开口,但分手后想要回两个人相处时的消费费用有点幼稚,因为这些钱都是你自愿付款,只能说感情没有到一定程度,都是不可靠的。 现实是一开始就倒贴的,一旦结婚永远在倒贴的路上,时间久了他还觉得你应该的。早点止损。恋爱期间的话费属于自愿赠予的行为,不能要回,除非是价格不菲的物品可以索回。比如房产,汽车,贵重首饰等 90后居然能说出这么搞笑的想法? 做倒贴这样的事情之前要好好想想他配不配。。。。拉黑了还能说什么,上门要做的出吗? 只要有证据,完全可以要回来 这个事啊,你应该以感情或大事为重——这样提出来,就没有挽回的余地了——我恐怕你赔了钱事小,恐怕是不是还**了呀?这样分手岂不是吃了大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