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onymous 发表于 2023-3-17 15:21:59

【已回复】兴发家园五期物业长期躺平,小区生活苦不堪言!希望有关部门管一下!

兴发家园五期嶺峰小区物业长期“躺平”,物业人员服务不到位,缺少维保人员,小区电梯随时坏,电随时跳闸,小区收益不明。才10年的小区,被物业整的乌烟瘴气,680户人家,五百多户多这个物业都是一肚子火气,请求政府换换吧,还小区一片明朗的天空







绵阳市住建委 发表于 2023-3-24 14:16:55

热心市民: 您好! 您来信反映“兴发家园五期嶺峰小区物业长期躺平不作为,希望政府换换”的信件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你反映的问题后,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2月27日与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联系,现场查看,了解得知:兴发?嶺峰小区修建于2012年,小区基础设施及电梯均已超过维保期,需使用小区公共收益或者住房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针对物业不作为希望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的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需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新的物业企业,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可以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由业主授权进行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针对以上情况,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并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告。建设单位未按时书面报告设立业主大会的,同一物业服务区域内二十名以上业主联名可以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并提供业主身份证明材料。 ”及第二十六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或者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向商品房销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人核实是否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情形。符合的,应当在收到书面报告或者书面申请后三十日内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不符合的,应当告知原因,并在该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筹备组发布的通知或者公告,应当加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印章。”的规定,我局建议业主联名向小区所属街道提出设立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同时我局已责令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加强公共区域的巡查,尽心尽力为业主服务。 经办单位:绵阳市游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816-2130171
                                                                                                                         2023年3月24日

Anonymous 发表于 2023-3-17 15:24:29

小区有些问题向物业反映,物业只有一个年纪大的嬢嬢偶尔在,解决不了任何事,关键真有事找他随时找不到人。电梯坏了,找物业,物业门关上的,保安也不会做,简直是苦不堪言

夜晚心慌慌 发表于 2023-3-17 16:08:17

自从有了微信群天天都是抱怨的

夜晚心慌慌 发表于 2023-3-17 16:08:38

十年都可以坚持也不差这一时半会

早知道就不说啦 发表于 2023-3-17 16:08:57

谁会管这些事啊!你们自己要努力

金手指。 发表于 2023-3-17 16:09:15

直接打110报警

Anonymous 发表于 2023-3-18 14:46:56

夜晚心慌慌 发表于 2023-3-17 16:08
自从有了微信群天天都是抱怨的

抱怨的源头都是因为物业,把物业解决掉抱怨就少了

Anonymous 发表于 2023-3-25 21:54:18

绵阳市住建委 发表于 2023-3-24 14:16
热心市民: 您好! 您来信反映“兴发家园五期嶺峰小区物业长期躺平不作为,希望政府换换”的信件已收悉,现 ...

我们已经提交了申请给社区街道了,不是不愿意动用维修基金,小区多数人是对物业缺乏信任。小区物业服务态度也没跟上,反映的问题很少能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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