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关于对3批次不合格产品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市3批次不合格产品。
现将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油川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烧牛蹄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1批次由江油川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烧牛蹄筋”(规格:200克/袋;生产日期:2022-03-22)被检出“氯霉素”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
江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称江油市局)于2022年6月7日对江油川罗科技有限公司1批次不合格食品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江油川罗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四)项之规定,江油市局于2022年8月11日对其行政处罚:没收不合格“红烧牛蹄筋”223袋;没收违法所得2046元;处罚款5000元。
2.排查整改复查
经调查,江油川罗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购进并使用无产品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熟牛蹄”进行生产,并且未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江油市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开展不合格产品召回,加强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加强产品原料质量控制。
江油市局已于2022年6月2日组织复查验收,江油川罗科技有限公司已整改完毕。
二、绵阳市安州区欧奇摩尔购物超市销售标称由绵阳市川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川奇煮瓜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1批次由安州区欧奇摩尔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由绵阳市川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川奇煮瓜子(生产日期:2022-03-17)被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
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称涪城区局)于2022年8月15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绵阳市川奇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因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同时第一时间通知经销商对涉案产品做下架处理,以上情形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涪城区局于2022年8月23日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0元。
2.排查整改复查
涪城区局要求绵阳市川奇食品有限公司不得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今后严格按照流程要求规范生产,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涪城区局于2022年8月18日组织复查验收,绵阳市川奇食品有限公司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三)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
绵阳市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5月31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绵阳市安州区欧奇摩尔购物超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鉴于其建立并严格执行了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索取了相关票据及供货者的资质证明文件等资料,绵阳市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17日决定对其免予行政处罚。
2.排查整改
三、绵阳市涪城区湘武食品厂生产的猫耳酥(糕点)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1批次由绵阳市涪城区湘武食品厂生产的“猫耳酥(糕点)”(规格:200克/袋,生产日期:2021-11-2)被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
涪城区局于2022年7月11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绵阳市涪城区湘武食品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涪城区局于2022年8月31日对其作出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2.排查整改复查
涪城区局要求绵阳市涪城区湘武食品厂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涪城区局于2022年9月1日组织复查验收,绵阳市涪城区湘武食品厂已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来源: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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