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
绵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重污染天气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
2月4日启动黄色预警以来,我市气象扩散条件持续转差,污染程度进一步加重,存在中度到重度污染风险,经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市于2月6日零时起,升级为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和《绵阳市2022年重污染天气秋冬季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全面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帮扶指导和暗查暗访,有效减缓污染影响。
5日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
根据绵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重污染天气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23]8号通知精神
明日起
绵阳城区将施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限行区域:涪城区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游仙区城区(含小岛、东原香屿、桃花岛和游仙经济实验区)安州区花荄镇、界牌镇范围内
限行时间:工作日7:00-22:00
限行方式: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倒数第一位的阿拉伯数字为
(机动车尾号为字母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
响应措施
在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
增加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冬季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 10 辆次及以上)的企业,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申报 A 级、B 级绩效等级和引领性企业,要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完善监管监控体系。
移动源减排措施。在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市民出行。城市主城区限制国三(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种车辆除外)上路行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7点至22点期间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周一限行、2和7周二限行、3和8周三限行、4和9周四限行、5和0周五限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城市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城市主城区禁止通行货车等大型汽车,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砂石料厂等企业禁止物料、产品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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