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
这项减免与你们有关
快来看看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提振民营经济信心,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市国资委联合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台《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向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减免房租的通知》,对承租市属国有房屋,并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给予房屋减免。 承租市属国有房屋,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 (一)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实质性开展生产经营业务且正常生产经营,承租我市辖区(包括县市区,下同)范围内的市属国有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 (二)在我市工商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实质性开展生产经营业务且正常生产经营,承租市属国有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以相关文件、证书为准)的: 以合同(协议)金额作为计算依据,对2023年的房租进行减免。 其中:对满足条件的个体工商户、2023年底前“升规入统”的民营企业减免6个月房租;其他满足条件的民营企业减免3个月房租。 在房屋租期内,由符合条件的减免对象直接向出租方提交减免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实施主体根据内部审批程序,及时审批承租企业减免申请。 审批通过后,实施主体应及时书面告知承租人并办理租金减免手续。不符合减免条件的,由实施主体负责解释。 ▼ 内容来源:绵阳市国资委 如需转载,请注明以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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