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昌市一烧烤店服务员将垃圾餐车里的剩菜,陆续倒回取菜区,这一行为被网友拍下,在网络上引发热议。之后,该烧烤店被停业整顿。
3月15日,西昌市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发布2022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公布对该烧烤店的处罚结果,责令停业整顿10天,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
据视频截图
2022年2月24日,一网友在某短视频平台爆料称,他和女友在西昌市一烧烤店吃烧烤,看到服务员在回收剩菜,把垃圾餐车的剩菜倒回自助取菜区餐盘,“第一次回收的时候,我就给我女朋友说,这样的行为不太好。”
“当时我还想一两次没啥的吧,直到后面就看到她倒了很多次。实在受不了了,我觉得有必要拍个视频,毕竟食品安全不是小问题。”该拍摄者表示,他无法接受这样的行为,于是用手机拍下,发布在网络上。
据悉,网友反映的烧烤店为西昌市文汇路碳火上品烧烤店。该烧烤店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曾回应称,对于网上的视频,他们怀疑是竞争对手的恶意诋毁,“视频中的员工是要辞职,这个月就要走了,带了很大的情绪上班,那个不是垃圾车,是我们的餐盘车。”
当晚,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调查通报,视频中反映内容属实,责令该店停业整顿,已依法开展调查处置。
据视频截图
2023年3月15日,西昌市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发布2022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公布了对该烧烤店的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查,该店服务员将客人吃剩的菜倒回取菜区餐盘后,该店已接近当天营业尾声,因此当事人没有给这3个餐盘内添续同类食材;该店工作人员阿某某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直接入口的食品工作;二楼操作区操作台下发现两瓶过期家乐蒸鱼豉油调味料(其中一瓶未开封,一瓶已开封使用约三分之一)。
该烧烤店将客人吃剩的菜倒回自助取菜区餐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六)项规定,该店使用过期家乐蒸鱼豉油调味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
该店工作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直接入口的食品工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从重裁量。
根据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原则,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烧烤店合并作以下处罚:责令停业整顿10天;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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