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
您关于“芙蓉锦绣苑二栋一单元餐饮店油烟扰民”的诉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问题后,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涪江中队执法人员于10月8日到现场调查核实。经现场查看,该商家存在油烟问题。由于净化器功率小达不到净化效果,需要更换大功率的净化器。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商家在两日内完成整改。现已整改完毕。同时执法人员提醒商家定期做好设备清洗维护工作,商家表示同意。 后期执法人员还将继续加强对该处的巡查力度,长效做好市容秩序管控工作。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0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