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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 绵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重污染天气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
我市于12月4日零时起,升级为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
限行方式: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倒数第一位的阿拉伯数字为
星期一限行尾号1和6◆
星期二限行尾号2和7◆
星期三限行尾号3和8◆
星期四限行尾号4和9◆
星期五限行尾号5和0
(机动车尾号为字母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 10 辆次及以上)的企业,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申报 A 级、B 级绩效等级和引领性企业,要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完善监管监控体系。
移动源减排措施。在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市民出行。城市主城区限制国三(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种车辆除外)上路行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7点至22点期间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周一限行、2和7周二限行、3和8周三限行、4和9周四限行、5和0周五限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城市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城市主城区禁止通行货车等大型汽车,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砂石料厂等企业禁止物料、产品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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