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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卡”犯罪,是指非法出租、出售、出借、购买“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其中,“两卡”是指手机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如常用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两卡”犯罪是通信网络诈骗犯罪赖以生存的“土壤”和“水源”。打击“两卡”犯罪,就是要斩断通信网络诈骗犯罪帮助链条,遏制通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加强源头治理。近日,安州公安重拳出击,依法惩戒曝光第一批“两卡”违法犯罪人员以及“两卡”账户被惩戒人员。通过对此类人员的曝光,进一步震慑、遏制、预防犯罪,全力守护群众的钱袋子。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国家对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的惩戒措施极为严厉,对个人影响非常深远,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 广大群众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请立即挂失,对废弃不用的应及时办理注销,不随意丢弃、买卖。要及时到银行、通讯部门查询是否有本人名下不知情、不使用的银行卡、电话卡。如发现被犯罪嫌疑人利用,请及时注销并保留注销证据,以备相关办案部门查验。如发现有买卖银行卡、对公账户和手机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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