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西蜀网西蜀论坛

 找回密码
 马上注册

APP

QQ登录

搜索
查看: 14550|回复: 6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西蜀说] 啥情况?绵阳一女子恋爱4个月花费对象3万余元,分手后男子起诉女友还钱 ,你怎么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
发表于 2022-3-1 13:47: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亲,你还没有登录哦!如果还木有注册,那就更要快快行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马上注册

x

网上看见的,大家了解一下!


大家都知道
谈恋爱交往期间难免需要花钱
热恋期间


喊着“宝贝”转账百余次
分手后
这些转账是赠予还是共同消费?
这些钱能要回来吗?


近日
盐亭法院就审结了
这样一起案件

交往4个月

向女友转账3万余元














1994年出生的先生,四川资阳人。

2021年2月,一次在KTV唱歌喝酒的过程中,他认识了比自己大7岁的盐亭女子张女士,两人很快便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恋爱期间,王先生通过微信、支付宝向女友多次转账共计3.3万余元,其中不乏520、1314等饱含爱意的金额,最大一笔转账金额为6500元。


分手后,情侣对簿公堂

















2021年7月1日,双方因感情纠纷闹分手,张女士向派出所报警。


当日,两人达成了一份《感情协议》,大意载明:两人恋爱期间(3月28日-7月1日),王先生为张婷所花费的钱,包括转账和日常开销都是自己心甘情愿,在正常情况下分手不用归还。


可是,即便有《感情协议》加持,两人的感情还是很快走到了尽头。


2021年8月,王先生一纸诉状递交到法院,请求判令张女士返还婚约财产3万余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我转款是以结婚为目的,不是无条件赠与,既然现在双方没有建立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她应当全额返还。”


对此,张女士则认为,上述款项用于双方同居期间的共同生活开销,是他自愿的,同时双方已于2021年7月1日达成协议,这笔钱并不需要返还。


这些钱能要回来吗?













盐亭法院审理认为

男女双方在交往过程中为了取悦对方,增进感情,往往会赠与对方财物表情达意,这种财物并非一概为彩礼性质,该赠与行为具有自愿性、无偿性、合法性。


本案中,原告王先生和被告原系恋人关系,原告向被告所转款项发生在双方恋爱期间,从双方自愿达成的《感情协议》来看,原告向被告所转款项和日常开销系自愿付出,原告向被告转款的行为应属原告为了表达爱意维系恋爱关系的自愿赠与行为,该赠与一旦交付,所有权发生转移。

现原告主张案涉款项为婚约财产,要求被告返还,但原告并未举证证明被告有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目的与行为,亦未能举证证明案涉款项具有彩礼性质,故原告主张被告返还款项及利息的诉请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王晓亮的诉讼请求。


对于这件事
你怎么看?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鲜花鲜花5 鸡蛋鸡蛋
    推荐
    发表于 2022-3-1 19:34:36 来自手机发帖 | 只看该作者
    三万多玩半年,一个月五千,一天160元,市价尔!
    推荐
    发表于 2022-3-2 11:19:16 来自手机发帖 | 只看该作者
    得看哪种情况,女孩子上赶着要花男人钱,绝对不好(-ω-`)如果是正常情况消费那可以接受,但是这金额花的真心不少,身为女性我都觉得过分了啊!
    推荐
    发表于 2022-3-2 13:58:35 来自手机发帖 | 只看该作者
    一个贪吃肉,一个贪金钱,愿赌服输,这没毛病呀!
    推荐
    发表于 2022-3-2 07:27:20 来自手机发帖 | 只看该作者
    我只想笑,这男的就是白嫖啊。
    推荐
    发表于 2022-3-1 21:43:55 来自手机发帖 | 只看该作者
    赤裸裸的想白嫖?这个不是彩礼也不是借款呢
    推荐
    发表于 2022-3-1 14:50:08 来自手机发帖 | 只看该作者
    恋爱期间最好别要对方太贵的东西
    推荐
    发表于 2022-3-1 14:06:09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相爱时啥都好说,一分开就原形毕露
    59#
    发表于 2022-3-4 11:31:58 来自手机发帖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是自己不长老壳。
    58#
    发表于 2022-3-4 10:38:41 来自手机发帖 | 只看该作者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呗
    57#
    发表于 2022-3-3 10:22:42 来自手机发帖 | 只看该作者
    要结合个案证据综合判断
    56#
    发表于 2022-3-2 23:15:59 来自手机发帖 | 只看该作者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匿名
    55#
    匿名  发表于 2022-3-2 22:11:07
    哎!如今社会就是这样子的
    54#
    发表于 2022-3-2 21:05:20 来自手机发帖 | 只看该作者
    见怪不怪了这种太多了
    53#
    发表于 2022-3-2 20:43:05 来自手机发帖 | 只看该作者
    你处了一个拜金女
    52#
    发表于 2022-3-2 20:12:06 来自手机发帖 | 只看该作者
    在一起啥子都好,一分手就什么都不是了
    51#
    发表于 2022-3-2 20:04:44 来自手机发帖 | 只看该作者
    这也怪男的自己
    50#
    发表于 2022-3-2 20:03:02 来自手机发帖 | 只看该作者
    这下傻逼了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马上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