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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
您在西蜀论坛所发帖子“ 商业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我中心已注意到。现就您发帖内容回复如下:
根据我市现行政策规定,凡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单位缴存职工或个体从业人员缴存职工),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办理了商业购房贷款,没有使用公积金与商贷组合贷款,未就该套房提取过首付款,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在落实不动产抵押权后可以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目前,我市商转公业务分为商转公和商转公直转业务。鉴于我市商转公直转业务由各专业银行承办,而我中心与有关银行只是委托业务合作关系,能否办理商转公直贷业务取决于各受托银行政策规定。现我市有工商银行绵阳分行、绵阳市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绵阳分行、建设银行绵阳分行、市农商行在承办商转公直贷业务。
若您申请商贷贷款银行网点未承办商转公直转业务的,需自筹资金结清商贷,撤销房屋抵押权,取得房产证后,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商贷贷款银行网点承办商转公直转业务的,取得贷款银行网点出具的同意提前结清商贷申请书后,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由于未能与您取得联系,不能与您电话沟通了解您的具体情况,建议您直接拨打0816-12345转接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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