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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不少市民咨询生育服务证办理事项,小卫妹专门为大家梳理了一期办理“干货”,为大家方便操作提供服务。
法定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1、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2、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夫妻生育第三个子女的; 4、夫妻生育三个以上子女的。 (所称夫妻包括再婚夫妻)
1、现场办理生育登记:提供《四川省生育登记表》、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或户口簿)和结婚证(在现居住地办理的须同时出示居住证); 2、网上办理生育登记:上传双方身份证明(或户口簿)、结婚证电子照片(办理地为现居住地的同时上传居住证照片)。
生育登记实行网上登记或者现场登记。
1、网上登记:登录四川省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网站(http://12356.scwjxx.cn)或者关注“健康四川官微”微信公众号进行登记。在“网上登记”模块录入基本信息、上传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照片等相关电子照片,后台工作人员受理并核对相关信息,系统发送手机短信告知生育登记对象登记结果。生育登记对象如需《生育服务证》,可直接在线打印,也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在省内任何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领取。
2、现场登记:在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现场登记,登记完成后,即时发给生育登记对象《生育服务证》。
市民如要咨询涉及生育登记等相关问题,可致电市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联系电话0816-2307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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