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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很多员工在某电梯公司上班,本来面试时就被告知不会拖欠新员工工资,我们才来上班。结果从8月份开始一直到现在一分工资未发,社保也是欠着不缴,但是每月仍从员工工资将个人缴纳部分扣除。本来我们进入公司有签到一年期的劳动合同,但是12月底,就被老板三番五次的明确告知,不签新的劳动合同就不要再来上班,做劝退处理!他这种随意辞退员工,应该是要做相应的经济补偿吧?现在我们向市工信局,区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都咨询过,被告知的结果就是:老板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所以没办法及时拿到工资更别说拿相应的补偿,只能申请仲裁等。但是本厂19.20年的离职员工也是由于未拿到工资已经申请过仲裁,甚至已经上诉到区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但是依旧没啥效果。现在我们很多员工不知道该咋办,不讨要没工资,找政府部门寻求帮助依旧拿不到工资。老板甚至在周例会上明确告知,申请仲裁的员工,那就不发工资,有钱也不发,就等他们走法律程序吧。
具我们员工所知,他在成都开有分公司、营销中心,但是总公司账上未收到一分钱,这种不晓得私底下有没有给他拿现金。
请相关部门调查,将员工的血汗钱还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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