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梓潼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对梓潼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主任赵庭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庭槐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廉洁纪律,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规在企业兼职、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违反工作纪律,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疏于管理,违规干预和插手企业经营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商业合作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在对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中不认真履职,致使集体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赵庭槐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玩忽职守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庭槐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