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6日,梓潼县辖区群众高某报警称,在某公司办理贷款业务期间被骗37000余元。据受害人叙述,在2022年11月下旬,受害人高某接到自称是某银行授信部工作人员的电话,向其介绍了一些低利息、无抵押、无担保的信贷产品,并留下了联系方式。
12月初,高某向对方就贷款问题进行了咨询,并提出了贷款意向,对方要求其到公司面谈。高某根据对方提供的地址到了该咨询公司,公司业务经理陈某某向高某介绍了贷款办理流程,并收取了高某预付的6000元资料费。
几天后,高某再次接到公司电话称,银行通知其到公司面签,面签过程中收取了高某30000元质押金和1600元红包费,并承诺贷款在10到20天内就能到账。
之后,高某一直没有收到贷款,便联系公司要求退款,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推迟退款。当高某再次到公司催款时,却发现该公司早已人去楼空,此时的高某才顿然醒悟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