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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关于地面停车位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收取物业管理费的问题,经向绵阳忠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了解到,物业公司从2023年1月1日开始收取地面停车管理费,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地面停车位管理费为50元/月,并由物业公司收取小区地面停车管理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执行。我局已要求物业公司将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在小区公示栏中进行公示。关于物业对地面停车位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六十一条规定,物业公司应当对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针对您所反映的车位管理不到位及态度问题我局已对该公司做出了严肃批评,并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地面停车位的管理,劝阻、制止业主禁止在小区内乱停乱放,同时在小区内做好温馨提示工作。对小区建渣的问题,经了解,小区6栋目前正在增设电梯,建渣由施工单位在增设电梯时所产生,我局已要求物业公司立即对接施工单位将建渣进行清理。 绵阳市涪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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