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
关于拟确定成都市东部新区丹景台旅游景区等17家景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由各市(州)旅资委(景评委)推荐,经四川省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研究,成都市东部新区丹景台旅游景区等17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2月28日至3月8日),若对公示景区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swltzykfc2021@163.com)或电话(028-86703708)反映情况。
四川省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