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西蜀网西蜀论坛

 找回密码
 马上注册

APP

QQ登录

搜索
查看: 10137|回复: 1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西蜀说] 注意!绵阳两部门发布清明文明安全祭扫倡议!全市严禁做这些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4-2 09:39: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亲,你还没有登录哦!如果还木有注册,那就更要快快行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马上注册

x

清明节临近

绵阳市民政局、绵阳市文明办

日前发出文明安全祭扫倡议


详情如下



又是一年芳草绿,清明时节寄哀思。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祀和追奠先人的传统节日。为贯彻落实《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新风,值此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倡导绿色祭扫,保护生态环境

倡导通过网络祭扫(微信小程序“仁孝四川绿色祭奠”)、鲜花祭扫、植树缅怀、家庭追思等方式缅怀逝者,自觉摒弃祭祀陋习,以更加绿色、低碳、文明的方式祭拜逝者,促进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倡导厚养礼葬,反对大操大办

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对老人多尽孝心、多给关爱。弘扬厚养薄葬、生态安葬等殡葬新风尚,倡导文明节俭办丧,反对盲目攀比,反对铺张浪费,倡导通过传承良好家风家教,传承精神力量来缅怀先人。

倡导安全至上,严防火灾隐患

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规定,不携带火源火种、易燃易爆物品上山或进入祭扫场所。不在森林、草原、交通路口、广场、绿化带等场地燃放爆竹、焚烧冥币,减少火灾等各种安全隐患。倡导错峰祭扫,尽量预约、分时祭扫,听从工作人员交通疏导、遵守交通法规,遵守殡葬服务场所安全规定,确保安全出行。

倡导示范引领,树立文明新风

党员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推动移风易俗、厉行节约,带头文明祭扫、丧事简办,带头维护生态、保护耕地;主动宣传优秀传统文化,监督和制止不文明殡葬行为,带头弘扬文明新风。



同时

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向全市社会各界发出倡议

倡导全市人民、社会团体

清明期间

以鲜花、植树和社区公祭等

更安全文明的祭祀活动

寄托哀思,文明祭扫、安全祭祀



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全市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清明节,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严峻,为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低碳环保、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全市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煨桑、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烧蜂、烧山驱兽、电猫狩猎、火把照明、生火取暖、野炊、烧荒、烧地边、烧田埂、焚烧秸秆、烧灰积肥、焚烧垃圾、户外露营用火及其他野外用火。


该负责人表示,清明节等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时段,全市按规定在林区要道以及国有林场林区、各类涉林自然保护地、旅游景区景点等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并设置森林防火警示牌、预警信息提示牌和“防火码”,配备必要的火源探测器。凡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扫码登记,接受防火检查,主动交出火源由检查站代为保管,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火车、机动车等司乘人员严禁在森林防火区丢弃火种火源。对于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烧纸、吸烟等违规用火的,一律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加强防火检查和巡山护林,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


文明祭扫

共度平安清明

转发提醒身边人!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2 鲜花鲜花4 鸡蛋鸡蛋
沙发
发表于 2023-4-2 11:49:28 | 只看该作者
大家注意一下哦
板凳
发表于 2023-4-2 11:49:50 | 只看该作者

现在都倡导的是文明祭祀了
地板
发表于 2023-4-2 11:50:20 | 只看该作者
也没有办法了吗
5#
发表于 2023-4-2 11:50:29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吧,都文明一点最好
6#
发表于 2023-4-2 11:50:3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一般都没有烧了
7#
发表于 2023-4-2 11:50:48 | 只看该作者

一般都很少烧了哦
8#
发表于 2023-4-2 11:50:59 | 只看该作者
估计好多老年人不习惯
9#
发表于 2023-4-2 11:51:09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确实是烧的比较少了哦
10#
发表于 2023-4-3 08:11:08 来自手机发帖 | 只看该作者
真搞不懂,为啥越有权有势的人越信这个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马上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