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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公安局 关于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绵阳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对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在集贸市场、药材交易市场、花鸟宠物市场、驯养繁殖场、冻库等场所非法经营、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犯罪行为。 (二)使用气枪、鸟网、电击、铁夹、投毒等方式方法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 (三)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地方重点保护动物及其制品的犯罪行为。 (四)在餐饮场所、超市等将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食物而非法收购、运输或销售的犯罪行为。 (五)采取炸鱼、毒鱼、电鱼等方式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行为。 (六)非法采伐、毁坏、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木古树及其制品的犯罪行为。 (七)盗伐、滥伐林木的犯罪行为。 (八)利用网络交易平台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九)其它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二、奖励标准 凡举报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给予如下奖励: (一)举报一般犯罪行为的,视情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 (二)举报情节严重犯罪行为的,视情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 (三)举报情节特别严重犯罪行为的,视情奖励人民币5000元—10000元。 三、举报方式 (一)24小时举报电话:绵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值班电话(0816)110;绵阳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值班电话(0816)2864335。 (二)信件举报请邮寄至绵阳市涪城区解放街17号,绵阳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刑侦大队收,邮编:621000。 (三)电子邮件举报,请发送至myssjzd@163.com。 (四)可以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刑侦大队直接举报或直接联系承办警官。 联系人:李警官,联系电话:15881671898 谢警官,联系电话:13548435200 吴警官,联系电话:13778038235 四、奖金领取办法 凡举报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可凭本人的身份证件、举报手机号码、信件等资料到绵阳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领取奖金,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举报线索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移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其制定的奖励办法执行。 特此通告! 绵阳市公安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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