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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男友恋爱两年,准备近期领证,目前双方各自有车房、无贷;无共同房产,收入方面我是他的1.5倍。 前天开玩笑地问他啥时候上交工资卡,对方拒绝,后来他要求建立共同账户,要求我们两人工资都入共同账户。我不同意。因为此前对方说过,他养家,我养自己和自己的车。我认为他变来变去,承诺前后不一。 我提出:他的工资放我这,一部分用作家庭开支,一部分储蓄。我不乱花,只是为了有知情权。男友不同意,认为应该男女共同养家,我的工资也应拿出来。我不同意。 坦白讲,我想把自己的工资和他部分收入,存在我这,是基于安全感和生育的不确定性。感觉现在两人财产太独立了,完全像室友。 所以请大家情理,我这要求过分吗?并请帮给意见。 另外,提几点: 1.男友优点节俭,不过在吵架中翻旧账,提到之前替我修补车辆剐蹭,花了好几百。这算不算抠? 2.吵架让我滚,滚出他的房子(认识之前他爸名字买的房子,让我们住)不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 3.周四晚上吵架,周五一天不说话,周六傍晚我给他发消息,让他来找我,说周日来,最后和我说要去见朋友和运动,等了一天没见人。周日晚上发微信通知我他的意见不变。这态度,是不是很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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