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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安置房一套、二十年前的装修风格、婚前女方要求重新装修好再结婚,男方答应结婚前完成,直接结婚当天没有完成! 女方陪嫁二十多万的车,彩礼十万作为抚养孩子和日常开销。独生子女,家里一套大平层,小康富养。 男方父母离异并且各自再婚,女方父母正常婚姻状态。 因婚房未新装,谈论后婚后卖房。女方家要求选个80多平精装,男方不与理睬,全听男方父亲的,买了120平的毛坯。要求女方父母最少出30万装修,10万嫌少。理由是房子写了女方名字,女方也必须出钱。女方表示:可去掉、不需要、自己家有房子!因为女孩子、父母也并未存太多钱财,买车也全款,平时开销挺大,已退休! 婚后一直到生完孩子,男方一直住丈母娘家两年多、吃喝穿住没花一分钱! 因房子装修、房产写了女方名字的问题,男方一直在丈母娘家喋喋不休、甩脸子,和老婆吵,让女方父母没钱就借钱去装修。 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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