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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
您在西蜀论坛所发帖子“公积金贷款买房后,需多久才能再次使用公积金?”我中心已注意到。现就您发帖内容回复如下:
根据我市现行政策规定,借款人和配偶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须满足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且各有6个月以上缴存余额,同时缴存职工家庭不是第3套房或第3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直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感谢您对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需咨询更多信息,请关注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MYGJJZX)或致电12329,也可登录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官方网站https://gjj.mianyang.cn/查询。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2023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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