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1批次由绵阳三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精调味料(规格型号:454g/袋;生产日期:2022-06-13)被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1.行政处罚情况
游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称游仙区局)于2022年7月8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绵阳三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的鸡精调味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游仙区局于2022年9月1日对其行政处罚如下: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基寳”鸡精调味料196袋;没收违法所得32元(大写:叁拾贰元);罚款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2.排查整改复查
经调查,绵阳三邦食品有限公司的原材料及生产过程均符合要求,导致产品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是成品中转间工作人员未及时开启温度调节设施,环境温度过高导致。游仙区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加强工作人员操作培训;加强产品生产过程控制和成品存储运输管理。
游仙区局已于2022年7月18日组织复查验收,绵阳三邦食品有限公司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