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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 全国许多地方的“县中” 发展步伐却难以跟上 曾经创下辉煌的“县中们” 出现生源、师资出走等情况 对教育生态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带来问题 如何助县中走出发展困境? 四川对此有了详细的行动计划
四川九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 到2025年,全省县中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市域内县中和城区普通高中、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推动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6% 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全面规范,县中生源流失现象得到根本扭转 教师补充培训激励机制基本健全,县中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 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基本健全,县中办学经费得到切实保障 育人方式改革全面深化,县中省级示范校占比明显增加,县中教育质量显著提高
如何实现目标? 该文件进行了计划 其中以下内容值得关注
各市(州)要全面建立市级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切实加强招生计划、录取过程和招生录取信息的管理监督,所有学生必须通过平台录取。 严禁跨市(州)“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争抢生源。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查实的“掐尖”行为和跨区域招生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学校严厉问责,切实防止生源无序流失。 继续完善和实施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不低于50%的招生办法,规范特殊类型招生,促进县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严格落实和规范学籍管理要求,加大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批量转学等治理力度。引导普通高中切实转变质量观,杜绝片面追求升学率,通过育人方式变革,变“抢好生源”为“教好学生”。 要健全县中教师补充稳定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统筹管理的相关规定,依照标准条件及时补充,各县中在2023年前,全面达到师生比1:12.5的国家规定标准,全面解决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缺员问题。 各部门不得挤占县中教职工编制或长期借用县中教师,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并于2022年秋季开学前完成整改。 丰富县中教师选聘渠道,加大实施我省“优师专项计划”力度,认真落实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省属优秀公费师范生就业向薄弱县中倾斜,市(州)、县(市、区)可制定相关政策鼓励部属公费师范生等优秀毕业生到县中任教。针对结构性缺员问题,采取公开招聘、校际流动、购买服务、“银龄讲学计划”等途径补足配齐。 规范县中教师流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教师流动手续,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恶意从县中学校抢挖人才的,责令纠正,并给予停止学校评优评先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理。 实施“县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提高硕士研究生占比。中高级教师岗位设置适当向县中倾斜,合理核定县中绩效工资总额,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优秀人才倾斜。 实施“县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提高硕士研究生占比。中高级教师岗位设置适当向县中倾斜,合理核定县中绩效工资总额,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优秀人才倾斜。鼓励市、县建立教师社会优待制度,保障县中教师在健康体检、公共交通、旅游等社会公共服务方面享受优待,将符合条件的县中教师纳入保障性住房政策范围。建立健全县中教师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探索建立县中教师从教三十年荣誉制度。 将积极争取教育部县中托管帮扶计划的支持。教育厅加强统筹,组织有条件的省属师范院校和经济发达地区优质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县中托管帮扶,重点组织托管帮扶100所薄弱高中。 充分发挥托管高校在县中校长选配、教师招聘、师资培训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地方政府应给予积极支持和相应保障。 托管高校要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不得收取“品牌费”,地方政府可给予托管高校一定管理费,用于托管工作有关支出。省属师范院校各托管帮扶2所薄弱县中。 成都、绵阳、德阳、泸州、宜宾的城区未承担国家和省“组团式”帮扶任务的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至少托管帮扶1所市域外薄弱县中,其他市(州)城区未承担国家和省“组团式”帮扶任务的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至少托管帮扶本县或本市域内1所薄弱县中,采取集团化办学、办学共同体、挂职锻炼、跟岗培训等方式对口支援。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对在托管帮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团队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各地要实施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合理保障县中建设用地,加强县中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心理辅导室、实验设备与信息化教学条件建设,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改善学校食宿卫生运动安全等生活条件,确保顺利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原则上常住人口5万人以上或初中毕业生2000人以上的县,应建设1所普通高中。 要严格学校建设经费管理,严禁超标建设豪华学校。各地要加大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实施力度,全面消除55人(不含)以上大班额。 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大规模学校压减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化解大规模学校,到2025年全面消除5000人以上普通高中校点。 优化县中布局调整,严禁随意撤并县中,防止出现新的大规模学校。保持县中适度规模,普通高中新入学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新建学校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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