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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及政策解读会,就近期出台的《绵阳市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支持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行解读。市住建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多家媒体及房地产企业代表参会。会上,市住建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措施》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和亮点举措。据悉,《措施》共十八条,涵盖精准补贴、用地保障、规划优化、服务效能提升及入学保障等方面,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其中涉及购房补贴的相关内容有效期为1年。 温馨提示:2026年8月31日及之前已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群众,需按《绵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深化措施》(绵住建委发〔2025〕148号)进行补贴申领的,请于2026年9月8日前在“绵阳住建”公众号—城建便民—房屋交易服务平台完成申领。 本次政策在购房消费券方面作出重要调整:在延续此前三类购房消费券框架的基础上,取消名额限制,并新增覆盖城镇化群体、新就业青年、市外购房人群等特定群体消费券,进一步扩大惠民覆盖面。 在叠加享受机制上,明确三类购房消费券与特定群体消费券可叠加使用,但同一类别内部不可重复叠加。例如,符合多孩家庭且为首次购房的,可同时申领首次购房消费券和特定群体消费券;若购房人同时符合城镇化群体和新就业青年条件,则仅可按特定群体消费券享受一次。 特定群体范围进一步扩面,新增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遗属及新就业群体等类别,充分体现对各类人群的关怀,同时彰显城市吸引力。本次消费券补贴具体申领细则将由市住建委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另行发布。 答记者问(节选) 问题一:房票安置额外购房消费券房票面值不足以支付房款时怎么办? 回复:关于房票面值不足以支付总房款的情况,政策给予了明确的解决方案——持房票安置购房时,房票面值不足以支付总房款,已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剩余部分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为选择房票安置的群众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此外,我们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房票安置,存量商品房现房、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将及时纳入房源超市,为被安置群众提供更多选择。 问题二:以前就听说过“交房即交证”的政策,近几年身边的朋友买房,有的是收房就拿到了产权证,有的是过了几年都没办到证,是政策执行标准不一吗? 回复:绵阳市从2022年开始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自规、住建、税务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协同联动,推动测绘、验收、缴税和不动产登记流程整合,提前介入审查核验,取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不动产面积测绘等资料,缴纳相关税费,完成新建商品房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购房人分户转移登记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交房时,在交房现场为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项目,我们都是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办理首次登记和分户转移登记,全力保障在约定的交房时间前把产权证办理出来。有的企业因为自身原因未能在交房前申请登记,也就不能实现“交房即交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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