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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躲避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利用仅有3000元流水账单的微信账号证明“真没钱”。但执行法官却发现其利用微信“小号”进行经济来往,一年账单流水高达30余万元……2月26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四川南充市南部县人民法院近日对被执行人李某国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将相关证据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打击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违法行为。据了解,郭某与李某国、周某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南部县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李某国、周某丹向郭某支付租金及违约金约35万元。但判决生效后,李某国、周某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郭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某国既未主动履行又未如实申报财产,宣称自己目前经济困难没有财产,暂时无力还款。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仅查明其银行账户有零星存款,远远无法支付所欠租金。在执行法官多次督促后,被执行人电话无人接听、下落不明,案件执行陷入僵局。近日,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李某国行踪线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将其传唤到法院。但李某国仍以未能挣到钱、无履行能力为由拒不给付,并以3000余元的微信账单流水“自证清白”。不过,执行法官对李某国的手机检查发现,其利用微信“小号”进行经济来往,一年账单流水高达30余万。执行法官当即对李某国进行批评教育,并告诫其触犯“拒执罪”的法律后果,但李某国仍无动于衷,不知悔改。鉴于此,法院对被执行人李某国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并将相关证据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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